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详见公告内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东华镇等8个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前期工作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南县东华镇等8个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编号:GGZC2018-G3-63650-KW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775-5902818
项目联系电话:李强 联系电话:0775-5902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详见公告内文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内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50006-63650),现就采购人平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平南县东华镇等8个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东华镇等8个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前期工作
2、项目编号:GGZC2018-G3-63650-KWZB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平南县东华等8个镇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面积约4600亩,分三个标段;A标段:东华镇;B标段:大安镇、武林镇、大鹏镇;C标段:平南街道办、安怀镇、官成镇、丹竹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
5、成果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其余所有成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历天内提交。
6、质量标准:项目成果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6.9万元,其中A标段24.82万元;B标段75.6万元;C标段95.58万元。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土地资源管理、水利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是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2、投标报名: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 10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上班),携带以下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须递交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电话:0775-4552161。
3、招标文件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招标文件金额: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A分标:¥4000.00元、B分标:¥13000.00元、C分标:¥18000.00元。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3、截标前必须另外用信封单独密封退保证金的材料:【1、携带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退还报价保证金的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报价保证金金额、开户行、帐号、单位名称),5、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两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3、投标人退保证金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齐,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 22日上午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韦俊驰 电 话:0775-783234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775-5902818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7820666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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