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偃师市2019-2020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2019-2020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147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偃师市2019-2020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项目,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实施17处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分布于偃师市伊河沿岸(4处)、洛河沿岸(4处)、大口乡(5处)、府店镇(2处)和顾县镇(2处)。
本次采购共1包,工作内容主要为偃师市2019-2020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测绘、地质勘查、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水工环等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19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19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偃师市商都路74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薛先生 1380388992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华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盛唐至尊18号楼1单元120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先生 0379-60190366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