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麟游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两亭镇“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发证工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两亭镇“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发证工作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BJ2020-014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东大街11号
联系人:梁亮
电话:0917-796437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80756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麟游县两亭镇“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发证工作1次
项目概况: 麟游县两亭镇“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发证工作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921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投标人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2 09:00:00至2020-05-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邀请函、企业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6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阳光酒店西)5楼52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16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阳光酒店西)5楼52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807560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十一、本邀请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