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备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内容)甲级资质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量内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7、注册地非福建省域的投标人应在谈判前通过福建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若投标人为“测绘服务1:500(1:1000)更新测图”项目(招标编号:[350200]D1-JF[GK]2020014的中标人,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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