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摘要: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嵩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评估服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昆明市人民政府以云交铁路〔2020〕7号、昆政文〔2019〕32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渝昆高铁嵩明段项目拆迁拆除工程所涉及的房屋测绘、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2.2 招标范围:

完成渝昆高铁嵩明段项目拆迁拆除工程所涉及的①房屋测绘工作包括房屋权属、面积调查测量、房屋面积测绘及确认等,并提交测绘成果文件;②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内容为准。

2.3 总投资:57000万元
招标规模:2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境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2.8.2质量要求:提供的评估报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满足建设部及地方现行的测绘、评估相关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并通过用地报批审查;2.8.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要求: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房产测绘、地籍测绘);②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2)评估资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及以上资质(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除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机构资质B级以上(含B级)。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③所述的资质要求。

3.5.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企业2016-2018年度或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测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高级职称(测绘或测量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房屋测绘;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评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或高级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房产评估或土地评估;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5.4企业业绩要求:

(1)测绘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拆迁拆除工程房屋测绘;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评估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拆迁拆除工程房屋征收评估;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5.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6拟派项目组成人员:①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备,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②不更换、不缺失。

3.5.7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屏,联合体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成员属于严重失信主体,联合体视为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8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

(2)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5.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09 16:07至2020-06-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01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渝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嵩明县嵩阳镇彩云路116附1号附近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新座17A-14室
招标联系人:岳倩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宗俊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 663912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878706、1878714905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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