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公开招标公告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2-202006-168001-0008
项目名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
预算金额:11,273,300
最高限价(如有):112733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濠江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濠江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服务
最高限价:1127.33万元
3.2项目编号:HS20ZC034
3.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汕头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濠江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以下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记发证任务,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有必要尽快在我市濠江区积极、稳妥、规范、全面的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完成时间如与国家、省、市文件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发证工作的时间要求冲突的,以国家、省、市最新文件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每一方都须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其中一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由于办公楼搬迁,原地址:广东汕头濠江区河浦大道中段调整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西墩大园中国银行濠江支行后楼
联系方式:0754-8787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4-88080038
附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