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留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留坝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留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20-FW-097

三、采购人名称: 留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留坝县南环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6-39211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史工

电话:1366910647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留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次规划类别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三类”中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最新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陕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汉中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中的要求,编制留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①开展基础调研;②开展“双评估”③“双评价”;④开展专题研究(包括4项重大专题研究);⑤确定规划目标;⑥编制规划成果(在基础调研、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与“双评估”、“双评价”、专题研究基础上,加强与留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衔接,开展规划编制,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格局、指标体系,优化“三条控制线”划定,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国土空间管控规则、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中心城区规划深度应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对于总体规划的要求;通过规划方案比选、论证,提出推荐方案,形成留坝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含法定性文件和研究性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双评估”报告、“双评价”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文本、图集、数据库、说明书和附件等);⑦同步建立覆盖全县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⑧各乡镇总体规划。 2.编制周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在规定期限内(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时间节点留坝县自然资源局可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调整)。 3.质量要求:所有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技术规程、规范;通过省级验收。

项目用途: 国土空间规划

采购预算: 4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必须具备任意两个甲级、一个乙级资质。(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自然资源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土地规划机构、测绘甲级资质延续认定工作,如供应商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将向采购人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资质均视为有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9 09:00:00至2020-06-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5楼5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3.1.投标人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各投标人仅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工作。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0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5楼503室

3、开标时间:2020-07-10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5楼5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69106470

2、开户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29911536210906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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