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静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静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SJZB/CGA2018-016
二、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在静宁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静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域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城镇村内部区域调查;信息提取;调查界线调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静宁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整理汇总与分析及验收和统一时点变更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规模:静宁县行政区域范围,面积约2187.64平方公里。
3.项目完成期限: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静宁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变更调查和成果汇总及验收。
三、采购预算及评审办法
1.采购预算:371.8988万元。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其专业范围须同时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 (www.gszfcg.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4.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办法>的通知》(甘政三调办发[2018]33号)、《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政三调办发[2018]3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调查队伍监管工作的通知》(甘政三调办发[2018]35号)要求,供应商必须为《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结果公示的公告》列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结果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 月11日23 时59 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10月23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请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ongshuijian@163.com。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静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静宁县东城区成纪大道
联 系 人:张献斌
电 话:0933-252142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联创广场B座六层618室
联 系 人:吕顺德 王刚
电 话:136 69375546 135 1949 9603
监督单位: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45号
联系电话:0933-2521495
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