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0年项目
摘要: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0年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SZC-JSXD20200629

2、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0年项目

3、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标段项目名称

服务期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一标段

通榆河。

20207

-202011

231

231

二标段

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

20207

-202011

205

205

三标段

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江苏黄海海滨国家森林公园。

20207

-202011

199

199

四标段

江苏金坛、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长荡湖),望虞河。

20207

-202011

184

184

五标段

南京紫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六合国家地质公园,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

20207

-202011

165

165

六标段

宜兴国家森林公园,江苏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

20207

-202011

123

123

七标段

徐洪河,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07

-202011

122

122

备注:本项目七个标段同时开标,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机构人员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或七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所投标段以附件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所投标段报价为准),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在前面标段(注:标段评标先后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可以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1内容及概况:项目工作内容为自然保护地、河流统一确权登记的主体性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公告、登簿、证书发放以及合同期内因自然资源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进行变更等工作。

4.2本项目根据地域特点和工作内容特性分七个标段,分别是:

一标段:通榆河;

二标段: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

三标段: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江苏黄海海滨国家森林公园;

四标段:江苏金坛、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长荡湖),望虞河;

五标段:南京紫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六合国家地质公园,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

六标段:宜兴国家森林公园,江苏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

七标段:徐洪河,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2)保证金形式:以电汇形式提交,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①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号汇入

收取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帐 号:320006608018170046228。

②投标保证金电子凭证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8、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2902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以电话形式报名,确认相关信息后,购买标书需提供: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以微信或支付宝转帐形式支付;

4)以上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请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807801522@qq.com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7月21日09时30分前。

(2)投标文件接收人: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袁工,025-84873391,17372271878

(3)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2902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会议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要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要求,对于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在提供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收其投标保证金。


1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倪工、曲工

电话:13852295916、1358400020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0楼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电话:025-84873391 ,17372271878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902室


15、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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