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2020-2035年)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兴县城乡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云浮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 21: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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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 ||
预算金额 | ¥6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6-2922133 | ||
采购单位 | 新兴县城乡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北垌广兴大道中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新兴县城乡规划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6-2922133 |
项目概况
新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2020-2035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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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21-202006-445321334002-0015
项目名称:新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2020-2035年)
预算金额:6,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2020-2035年)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新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2035年)。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统一空间底数底图、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构建规划指标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统筹自然资源保护、统筹生态修复整治、科学配置城乡空间发展要素、谋划产业空间布局、制定实施保障机制。
3.2、规划期限为2020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3、规划范围:新兴县行政管辖范围区面积。
3.4、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且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的还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3)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土地规划资质(甲级)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主体方为1家;
(2)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7、购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凭以下各项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获取招标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各方);【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资料签章要求:已明示要求盖章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明示要求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亲笔签字(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签字和盖章,其余明示要求签字和盖章处均可由联合体主体方一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由联合体主体方出具和指定即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城乡规划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北垌广兴大道中39号
联系方式:0766-297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66-292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66-29221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