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山区2020年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连山区河道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
2.3招标内容:确权
2.4计划投资:27万元
2.5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上午13:30时
2.6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测绘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报名时提供)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2日-2020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准备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5)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B级(含)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可查)。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wxzb@126.com),同时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成功截图证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再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4.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
(2)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要求: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招标代理公司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账 号:21601012019001018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2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区河道建设管理处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1号
联系人:杨春梅 联系电话:0429-2659423
代理机构: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
联系人:张艳飞 联系电话:0429-7770078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