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象州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州县第三次土地(国土)调查工作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州县第三次土地(国土)调查工作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LBXZZC2018-G3-00027-GXL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淼淼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1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象州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87号
联系方式:覃桂忠 0772-4367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淼淼 0772-4280129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象州县全县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建库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甲级测绘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2、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必须通过国家或自治区三调办组织的三调培训,调查队伍中应有30%以上且不少于10人的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考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生产厂家不得同一合同项目经销授权不同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调查任务不允许进行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29日 09: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