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房产测绘及房产评估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香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 16: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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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苗永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5912139 | ||
采购单位 |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83126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5912139 |
项目概况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C-C342000621102-2
项目名称:房产测绘及房产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
采购需求:完成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评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提供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具有房地产估价贰级或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三个月内的公司可提供不足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6、供应商税收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三个月内的公司可提供不足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7、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具有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相关缴款凭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香河县新开街20号
联系方式:0316-831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联系方式:0316-5912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永超
电 话:0316-591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