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规范与保护范围划界项目测绘施工(1期)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项目测绘施工(1期)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资〔2020〕123号文件批准,投资约1600万元,资金来自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汉滨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项目测绘施工(1期)。
2.2项目内容:汉滨区2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36座小(Ⅱ)型以上水库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2.3计划工期:60天。
2.4工地现场服务期限要求:开工至竣工验收。
2.5承包方式:合同约定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黄洋河、流水河等9条河流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及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二标段为:神滩河、蒿坪河等9条河流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及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三标段为:恒河、马坪河等6条河流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及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四标段为:付家河、谭坝河等3条河流及36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及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2.7招标范围:汉发改投资﹝2020﹞123号文件确定的汉滨区境内全区27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黄石滩等36座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地形测绘、划定技术设计书编制和界桩界牌制作安装施工作业(含数据库建设)等划界工作及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类(测绘专业)乙级(含乙级)和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其负责人具备相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3)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个水利水电工程任务;4)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约的,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 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请申请人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一套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报名;2020年9月13日至2020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09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名 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 址:大桥路苗圃巷5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915-323411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
联系人:余晓
电 话:18091516265 /13891520561
汉滨区水利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