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摘要: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报告辛政发[2020] 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丹徒区山北村原土门采石工矿区(丹徒区辛丰原黄墟土门采石场1号、2号、3号宕口和原藤树1号宕口2

⑵、工程内容及规模:生态修复工程包含:削坡、清坡、宕底回填及压脚、地形整理、场地平整、截排水系统、挂网客土喷播、废弃地整治工程、养护浇灌系统、其他辅助工程等。工程造价约为1900万元。

⑶、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等各方关系。

(4)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5)、监理合同估算价:60万元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T202008510--02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原黄墟土门采石场1号、2号、3号宕口和原藤树1号宕口2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监理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监理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180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甲级监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甲级监理)单位。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以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或者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颁发的为准)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技术标采用暗标。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监理方案(50分)、项目监理机构(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类似工程业绩(10分);

(一)、投标报价分值计算(15分):

本监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

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监理方案(5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6分)

2、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 (6分)

3、进度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 (6分)

4、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 (6分)

5、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得力(6分)

6、组织协调管理措施得力(6分)

7、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提出的监理措施具体、合适, (6分)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得力, (8分)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20分)

1、监理人员数量(不含总监理工程师)配置人数3人,且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的得6分,每增加1人加 1 分,满分10分;(提供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或者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人员专业(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岩土,或测绘,或绿化中级职称的人员1人得2分;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岩土,或测绘,或绿化高级职称的人员1人得3分。 (满分:10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拟投入全站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土工试验仪器、电脑(含打印机)到本工程的得5分,少一个扣1分, 仪器为本单位自有,仪器不得租赁。(提供仪器、设备以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监理设备进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五)类似工程业绩(10分,其中企业6分,总监4分)

1、企业类似监理工程业绩(6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48万元以上(含48万元)每项得2分,最高6分(满分:6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及县(区)级及以上原国土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

2、项目总监类似监理工程业绩(4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总监监理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48万元以上(含48万元)每项得2分,最高4分(满分:4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及县(区)级及以上原国土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建设单位变更证明。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20年9月7日00:00至2020年9月11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0年9月7日00:00至2020年9月11日24:00止。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或书面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金谷东路5号

联系人: 丁主任 联系: 张工

电话:18248862399 电话: 0511-88992603

十三其他

1、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监管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

电话:0511-89980212 电话:0511-89882695

2、技术支持:

(1)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2)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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