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2020-N-G-001
项目名称:高新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等有关规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决定开展苏州高新区房地一体农房登记颁证工作。
(二)招标范围
本次工作旨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对高新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共计约8000宗。以上宗数为估算,本项目以按登记发证要求实际调查测绘宗数为最终结算数量。
(三)招标内容
包括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补充调查工作、权籍调查数据更新与入库、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登记成果数据汇交等。具体工作如下: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补充调查工作
对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和补充测量(包括阳台、阁楼等),补充收集宅基地和房屋权属来源、权利人身份证明、建成年份等材料,并做好权籍调查表指界确认。
2.权籍调查数据更新与入库
按照相关数据库标准,对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更新,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地籍数据库。
3.登记资料收集整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发证要求,收集整理相关登记资料。
4.登记成果数据汇交
将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逐级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技术服务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作业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简称《图式》;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5)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08-2005);
(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7)《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8)《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0)《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GB/T 17941.1
(1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GB/T 18316-2001
(12)《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1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4)《江苏省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技术方案》;
(15)《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
(16)《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汇交指南》;
(17)《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18)其它有关文件。
2.项目具体要求:
2.1调查精度
(1)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CGCS2000国家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带的平面直角系统。
(2)图形比例尺
1)地籍图:比例尺1:500。
2)宗地图:图幅面为A4纸张大小,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大小在1:100-1:1000之间适当选择,但比例尺分母必须为50的整数倍。
3)房产分户图:图幅面为A4纸张大小,根据房屋占地面积大小在1:100-1:500之间适当选择,但比例尺分母必须为50的整数倍。
(3)计量单位
1)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2)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3)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
(4)地籍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1)界址点的精度
级别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cm |
|
中误差 |
允许误差 |
|
一 |
±5.0 |
±10.0 |
二 |
±7.5 |
±15.0 |
三 |
±10.0 |
±20.0 |
2)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序号 |
项目 |
图上中误差/mm |
图上允许误差/mm |
1 |
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2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
±0.3 |
±0.6 |
3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4 |
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
±0.4 |
±0.8 |
5 |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
±0.5 |
±1.0 |
(5)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1)房产界址点精度要求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界址点等级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
|
限差 |
中误差 |
|
一 |
±0.04 |
±0.02 |
二 |
±0.10 |
±0.05 |
三 |
±0.20 |
±0.10 |
2)房产面积精度要求
①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3.2.6条款三级精度要求执行。
②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 |
限差 |
中误差 |
一 |
0.02+0.0006S |
0.01+0.0003S |
二 |
0.04+0.002S |
0.02+0.001S |
三 |
0.08+0.006S |
0.04+0.003S |
备注:S为房产面积,单位为 |
(五)提交成果
1.工作方案、工作报告;
2.相关工作底图,宗地图,地籍图,房产分户图、专题图等;
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
4.按户整理的登记发证相关材料;
5.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汇交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甲级测绘资质(含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 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报名后下载获取(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 ,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入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若有质疑时“投标确认函”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2.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4.开标时点截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并交与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吴晓洁 0512-6875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130号金洲大厦10楼B1室
联系方式:0512-68316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芳 张蓓军 侍慧
电 话:0512-68316923
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