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模(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0-G-005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模(二)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模(二)
(二)建设目的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模,建立、完善苏州市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库。根据《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苏州市重点历史建筑开展测绘、建模工作,完善历史建筑基础资料,建立苏州市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库,为建设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模式、新机制提供数据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设内容
依据提供的100处历史建筑名录开展基础测绘、三维建模、全景采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其中,历史建筑名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认后进行微调。
历史建筑名录(标段一):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思绩堂潘宅 |
26 |
玄妙观方丈殿 |
2 |
灵迹司庙 |
27 |
陈宅 |
3 |
邓宅(012) |
28 |
潘宅 |
4 |
庄宅 |
29 |
德邻堂吴宅 |
5 |
陆润庠故居 |
30 |
查宅 |
6 |
吴廷琛故居 |
31 |
端善堂潘宅 |
7 |
洪宅 |
32 |
韩崇故居 |
8 |
吴宅 |
33 |
郑宅 |
9 |
程宅 |
34 |
宋宅 |
10 |
丰备义仓旧址 |
35 |
怀德堂凌宅 |
11 |
德裕堂张宅 |
36 |
杭氏义庄 |
12 |
谦益堂潘宅 |
37 |
潘宅 |
13 |
申宅 |
38 |
朱宅 |
14 |
潘宅 |
39 |
周宅 |
15 |
织造局旧址 |
40 |
韩宅 |
16 |
诵芬堂雷宅 |
41 |
清慎堂王宅 |
17 |
许宅 |
42 |
徐宅 |
18 |
张宅 |
43 |
笃佑堂袁宅 |
19 |
王宅 |
44 |
庞宅 |
20 |
季宅 |
45 |
唐纳故居 |
21 |
周宅 |
46 |
杨宅 |
22 |
顾宅 |
47 |
吴宅 |
23 |
吴大澂祖居 |
48 |
毛宅 |
24 |
程宅 |
49 |
郑氏宗祠 |
25 |
杭宅 |
50 |
潘奕隽故居 |
历史建筑名录(标段二):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张宅 |
26 |
顾宅(149) |
2 |
庞氏居思义庄 |
27 |
苏宅 |
3 |
慕园 |
28 |
朱宅 |
4 |
宝积寺 |
29 |
吴宅花园 |
5 |
赵宅 |
30 |
怀厚堂王宅 |
6 |
陈宅 |
31 |
许宅(162) |
7 |
王宅 |
32 |
陶贞孝祠 |
8 |
孝友堂张宅 |
33 |
郁家祠堂 |
9 |
董氏义庄 |
34 |
观音阁 |
10 |
王宅 |
35 |
山东会馆门墙 |
11 |
真觉庵 |
36 |
顾家花园 |
12 |
元和县城隍庙 |
37 |
汪宅 |
13 |
艾步蟾故居 |
38 |
明远堂赵宅及会所 |
14 |
陈宅 |
39 |
崇安里曹宅 |
15 |
田宅 |
40 |
泰仁里 |
16 |
沈宅 |
41 |
单宅 |
17 |
清微道院 |
42 |
朱宅(202) |
18 |
吴宅 |
43 |
尤宅 |
19 |
沈瓞民故居 |
44 |
开明大戏院 |
20 |
秦宅 |
45 |
吴宅 |
21 |
元和县署旧址 |
46 |
某宅(213) |
22 |
顾宅(139) |
47 |
某宅(214) |
23 |
陈宅(142) |
48 |
民德亭 |
24 |
太原王氏家祠 |
49 |
苏州市图书馆旧址 |
25 |
顾宅(147) |
50 |
胥江水厂旧址 |
(四)时间进度要求
苏州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模项目预计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提交项目建设成果并通过项目验收,乙方应按进度计划实施。总体进度计划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资料收集、现状调研与总体技术设计,确定相关工作开展的技术路线与要求,协调相关项目资源与支持;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历史建筑外业基础测绘、全景拍摄、建筑立面纹理等数据采集工作;
3、202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测绘成果内业处理、三维建模、全景拼接等内业生产工作;
4、2021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最终成果提交与验收工作。
(五)项目成果要求
项目承建单位应当按测绘成果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本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每个子项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成果整理与归档工作;提交的成果应符合住建部《历史建筑测绘标准》、《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归档要求》。本项目整体完成后,应组织进行项目技术总结编写和项目成果资料整理;项目成果资料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按存储介质分为电子成果和纸质等实物成果,宜保存两种介质的成果资料。
(六)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含建筑工程测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
2、地点:CA线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网上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1246275296、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3、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人:李学智
联系电话:0512-65186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6室
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0512-65200462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