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水利局委托,对市级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三次)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8】121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格式)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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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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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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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不分标包。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本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人根据本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是:“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其他特定条件:
3.4.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含乙级);
3.4.2 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含水利工程测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4.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投标人的信用信息须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CA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23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2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2日9:0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当日不计入。)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90684
地址:驻马店市乐山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3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水利局市级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介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编制驻马店市市级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及其它相关服务。
一、技术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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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驻马店市水利局市级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
1项 |
功能 要求 |
必要功能:方案深度应符合水利部办公厅《“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和《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 |
辅助功能: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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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及技术指标 |
技术指标:(1)编制范围:纳入市级河长制管理的8条河流,即淮河、小洪河、汝河、练江河、北汝河、泌阳河、黑河、臻头河。(2)基准年: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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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水利部办公厅《“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和《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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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及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编制要求且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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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
评审和验收同步。评审和验收成员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执行。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方案审查和后续咨询;评审通过后的修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70%。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无。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含乙级);②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含水利工程测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6)投标人的信用信息须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本方案编制周期:中标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编制。 2、编制方案所需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收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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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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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实施方案格式、内容(依据河南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细则)。(1)有实施方案格式、内容的得1分;(2)实施方案格式、内容符合要求(依据河南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细则)的加0~4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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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1)有项目组织机构框图的得1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可行的加0~2分,共3分;(2)项目组主要人员(包含水文地质、水工建筑、环境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测量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缺少一个岗位职责扣1分,扣完为止。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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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交货时间每提前一天的加1分,共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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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技术路线(依据河南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细则)。(1)有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得1分;(2)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符合要求(依据河南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细则)的加0~4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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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质量、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有质量、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得1分;(2)质量、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齐全、详细的加0~4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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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措施与承诺。(1)有后续服务措施与承诺的得1分,(2)后续服务措施与承诺可行、切实到位的加0~4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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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总体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现状分析与存在问题、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保障措施)。 (1)有实施方案内容的得1分;(2)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深度符合要求的得0~4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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