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HB-2020-31(SJ)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HB-2020-31(S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
2.2招标内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及批复资金以省厅下达批复为准,整合资金以实际财政允许批准的整合资金数为准;
2.3服务范围: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工程勘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物探、施工图设计、竣工计量、上图入库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编制、信息系统填报等有关工作;
2.4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5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供项目成果文件,服务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依据省厅(吉农建发[2020]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2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单位以及在以往参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如: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等一切招标活动。);
3.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9月30日下午16时止。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13844963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区工农大街11号  
联系人:徐 丹
联系电话:13756429110
监督部门: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
邮编:1304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供项目成果文件,服务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招标公告

方式: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 赵女士1384496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区工农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徐 丹137564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138449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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