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包组四)重招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 10: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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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 | ||
预算金额 | ¥420.6456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3201972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陆丰市东海大道市政府旁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食出羊毛厂西侧第六、七座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688 |
项目概况
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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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81-202009-111001-0008
项目名称: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预算金额:4,206,456.78
最高限价(如有):4206456.7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四:博美镇、内湖镇、桥冲镇、金厢镇;
2、标的数量:包组四:34987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0SW00ZC59A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标的名称
宗地数(宗)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包组四
博美镇、内湖镇、桥冲镇、金厢镇
34987
4206456.78
备注:为确认项目完成的质量及效率,如投标人已在本项目(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中的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包组六、包组七(CLF0120SW00ZC59)中已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只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再授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3)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单位,查清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
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房屋(建、构筑物)信息、宗地信息等,以解析法方式测量,使调查成果符合房产测量和地籍调查要求,满足在不动产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直接发证使用。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陆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符合国家、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 格的全部成果资料和验收报告。(如有调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包含不动产测绘)。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155号-157号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市政府旁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660-320197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