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17: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03日 08:30
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预算金额 ¥295.5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0594-2278989,18505940007
采购单位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4-282809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附件:
附件1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621AAFBB06E867449909B3C6894CCB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采购项目(定稿)(1).doc

项目概况

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YI[GK]2020017

项目名称: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5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5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200304-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制图服务

1(项)

本项目需对莆田市全市范围内的全国重点、省 级、市 级、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共147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 级文物保护单位61处,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159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85处,登记在册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957处。),进行实地定位、本体定线落图,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9557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其他资格条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含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4)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描述: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0594-282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0594-2278989/邮箱:fjys10@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0594-282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4-2278989,185059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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