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汪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HR-2018-1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1004854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汪清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汪清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 闫永强 联系电话: 18643385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张 璇 联系电话:1810048544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R-2018-1009

1.招标条件

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全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精神开展,招标人为汪清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项目预算金额

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HR-2018-1009

汪清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服务

131.8万元

2.2 监理服务期:与第三次土地调查服务期限相对应,对整个调查过程现场监督,直至所有调查成果通过省、市、州、县各级审查。

2.3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要求,所提交成果文件必须准确、详实,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工程测量监理,本项目投标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 投标人近三年土地测量测绘工程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从事过土地测量测绘工程项目,并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从事过土地测量测绘工程项目,并担任过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全体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单位应是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单位。

3.8近三年时间年限要求为2015年1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证明及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资质证书(正、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职称证及身份证

(7)企业企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信用截图。

(9)投标单位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页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项目报名后,不接受人员变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汪清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闫永强    联系电话: 1864338522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联系人:张 璇      联系电话:1810048544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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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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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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