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区(含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4日 16: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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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3210918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政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3210918 |
项目概况
汕尾市区(含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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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0-202011-020-0020
项目名称:汕尾市区(含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尾市区(含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工作包括:
1)制定数据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结合汕尾市区的具体情况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数据管理模式,制定汕尾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权籍调查成果数据接收标准。
2)建设“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信息化软件
以标准化作业管理、质检和入库,实现权籍调查工作基础数据、权籍调查成果数据与不动产登记平台无缝对接,有效管理汕尾市区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质量。
3)“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权籍调查作业成果数据质量检查与入库服务
按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接收标准,对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权籍调查提交的电子成果进行逻辑性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与问题明细,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成果分类导入登记中间库。
4)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衔接、融合
对符合质量要求导入登记中间库的成果与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梳理,实现本次调查数据与原存量已分别颁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已按“房地一体”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及其档案资料进行衔接、融合。
5)协助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受理、审查、缮证
协助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证书,对导入登记中间库的成果进行批量申请受理、成果审查,对经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后符合登记发证的成果进行缮证工作。
6)发证资料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成果挂接、入库
做好与已有历史调查、确权档案资料的利用、衔接,建立“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按统一规格和要求,对符合登记发证成果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建立数字化地籍档案,并将数字化成果挂接入库登记平台。
7)数据汇交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汇交要求,负责“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数据库成果的省级汇交工作。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商务要求。
4、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
3、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述“供应商资格”中1-4各项所需提供的资料。
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请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区(含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申请资料”及供应商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所有投标申请资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政和路
联系方式:0660-3377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0-321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660-321091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