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一期)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2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XMBZB-2020-182
2、项目名称:石泉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一期)
3、预算金额:4,246,614.00元
4、最高限价: 4,246,614.00元
5、采购需求: 石泉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一期),1项, 采购预算: 4,246,614.00元, 项目概况: 石泉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一期),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测绘、划界等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30 09:00:00 至 2021-02-27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具备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0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971821615@qq.com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并出示已注册好的健康码,到场参会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22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石泉县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9118357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710558035
传 真:029-8911585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