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摘要:
1、项目名称:普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8】-210号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08】-210号
4、项目联系人:吴华
5、项目联系电话:18685977281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071,910元
  • (4)最高限价:4,071,91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完成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供应商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5年9月-2018年9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红色鲜章。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红色鲜章);6)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红色鲜章;。7)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涵盖: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及不动产测绘)。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涵盖: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及不动产测绘)。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0-18 09:00:00至2018-11-08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 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 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11-09 13: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1-09 13:4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7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0-18 09:00:00至2018-11-09 13:4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不接受汇票。(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帐  号:38110121050000091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   联系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营盘商贸区
  •   项目联系人: 吴华
  •   联系电话: 1868597728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采〔2017〕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号)”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号)”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室
  •   项目联系人: 岑楠
  •   联系电话: 0859-33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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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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