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西柏山至大梁江旅游路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摘要: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井陉县西柏山至大梁江旅游路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EPC)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83480020051
项目联系人:董晓丽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124239
采购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井陉县建设南路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036712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124239
预算金额:19111.423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1.1勘察设计: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资质,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不少于1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含养护改造)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3.1.3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不少于1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含养护改造)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能为同一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3.3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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