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南康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1-NK-C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1-NK-C002
项目名称:南康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7300.00 元
最高限价:16373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1F000422349 | 南康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1 | 项 | 16373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采购合同签定后按采购人要求根据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须包含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至 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1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
2021年01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响应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不接受多缴,响应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 (1)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通过省级核查,支付总价款的60%; (2)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支付总价款的35%; (3)省厅正式启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后支付总价款的5%。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7、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响应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根据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文件,凡出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地址:南康区泰康中路
联系方式:0797-6615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永春
电话:0797-66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