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摘要:

1.标题: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设计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2749

6.建设地点: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375000.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位于嵊州市崇仁镇四五村,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建安工程费用9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房屋现状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工作等。核定标准设计收费:37.5万元。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合同签订后 1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概算,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 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相应能力的企业。到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在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协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责任设计师或浙江省文物局颁发的上岗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3)其他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一人只能受一家单位委托)、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中标方式:按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8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3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下中西排涝闸站管理房二楼(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30前缴纳,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户名: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崇仁支行,账号:201000113738143。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招标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下中西排涝闸站管理房二楼(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 厉小平 联系电话: 1381953415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锦霞 联系电话:17706851388

21.其他要求:1.招标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本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均为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受托人出席招标会议,则招标人可视为已放弃投标。 2.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招标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到场参加(以上资料均为原件)。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发包人: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1/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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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2021-01-1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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