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摘要: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大名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项目(二标段)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240020039
项目联系人:叶士达
项目联系电话:0310-7038722
采购人:大名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564363
代理机构:河北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与陵西南大街交叉口君兴大厦10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7038722
预算金额:432.154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1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陵园路与陵西大街交叉口君兴大厦10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及身份证(法人代表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需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和不动产测绘中的地籍测绘);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要求测量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4、提供2018年度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5)银行开户许可证;(6)投标方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8年度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需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和不动产测绘中的地籍测绘);(8)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要求测量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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