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采购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22: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339 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8.82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欣桐
项目联系电话 024-82901399
采购单位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粮食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224208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2901399
附件:
附件1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F5F3A6C337764619D0587828AAB264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2-24 至 2021-03-03
撰写单位: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楠
  
(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427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8,200.00
最高限价(元):1,988,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选取1家单位,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综合核查验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沈阳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年度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 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339 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完成“文件下载”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获取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ghzbvip3@163.com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5、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 024-8224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联系方式: 024-82901399
邮箱地址: ghzbvip3@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欣桐
电  话: 024-829013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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