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摘要:

项目概况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TZFCG【2021】008#

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 元

最高限价:62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1F000426495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 1 62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0:00 至 2021年03月11日 16: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3月1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3月1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御景天下11栋1单元18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丰区民政局

地址:广丰区永丰街道开源路6号

联系方式:1370793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产业园C区401、D区401

联系方式:0791-88117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70793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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