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宁都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 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勘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投资额24000万元。规划建设面积8万亩(标段一:蔡江乡、大沽乡、小布镇、黄陂镇、钓峰乡、东山坝镇等六个乡镇,建设规模20000亩,工程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标段二:宁都县东韶乡、肖田乡、洛口镇、湛田乡、石上镇、梅江镇等六个乡镇,建设规模20000亩,工程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标段三:宁都县会同乡、田埠乡、固厚乡、固村镇、对坊乡、黄石镇等六个乡镇,建设规模20000亩,工程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标段四:宁都县长胜镇、田头镇、青塘镇、赖村镇、安福乡、竹笮乡等六个乡镇,建设规模20000亩,工程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各标段先调查摸底符合要求的建设地点和面积,为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各标段勘测设计2021年项目的地点和面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调整。
2.2建设地点:宁都县境内
2.3标段划分:4个勘测、设计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01200元,每个标段均为1000300元。
2.4工作内容:①项目选址(中标单位找出未上图入库地点和面积,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地点建立数据库);②项目现场勘测面积8万亩以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绘制施工图;③开展设计咨询、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④负责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⑤完成项目规定的新增耕地和高效节水规划任务。⑥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的设计图纸。⑦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变动原设计人员,要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等相关要求;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设计图纸须当地村组人员盖章、签字认可。
2.6 设计完成期限: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测量、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确保满足施工招标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及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本项目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及提交保证金(投标人应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否则无法正常参与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3招标资料费: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1日15时00分前,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19500元(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参加四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7:00
7.3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7.4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7.5账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7.6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说明: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3月30日17时)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进入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7时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3)投标人选择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 其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开标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如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他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但是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宁都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银行保函受益人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投标人选择纸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选择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宁都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否则,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同时需对投标保函进行编号,注明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8. 有关说明
8.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8.3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的顺序开标。
8.4本项目无预付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7890888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970116587
地 址:宁都县领秀新都小区9栋53号店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816780
2021年3月10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