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边县贺圈镇景梁取土场等12宗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山分别做储量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摘要:

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边县贺圈镇景梁取土场等12宗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山分别做储量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定边县财政局三楼30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B-2021-022

2、项目名称: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边县贺圈镇景梁取土场等12宗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山分别做储量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

3、预算金额:882,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矿山储量评估报告, 1 项, 预算金额:612,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关于定边县贺圈镇景梁取土场等12宗 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山分别做储量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

第2包: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1 项, 预算金额:27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关于定边县贺圈镇景梁取土场等12宗 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山分别做储量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3 09:00:00 至 2021-06-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10)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7 17:00:00 止

地点:定边县财政局三楼300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矿山储量评估报告 ,标书金额: 612,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标书金额: 270,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3、须进行现场报名。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3 14:30:00

地点:定边县财政局四楼4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定边县西环路

联系人: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1350912297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生

电 话:0912-4225048

传 真:0912-422504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定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定边县鼓楼南大街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定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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