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沙河市南环西延(曹庄至兴固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1380010004
项目联系人:曹阳涛
项目联系电话:17633115743
采购人:沙河市交通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沙河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788591
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868082
预算金额:846.054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直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1.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能力;应是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1.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5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不允许与其它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只允许1家投标单位),否则为无效投标;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文件。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