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县2021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摘要:

项目概况

射阳县2021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131

项目名称:射阳县2021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万元

最高限价:162万元

采购需求:射阳县2021年自然资源对十条河的确权登记和对十条河确权登记进行监理。十条河包括夸套河、运粮河、八丈河、五岸干渠、战备河、西洋沙河、阜中河、小洋河、地龙河、利民河。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1、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采购:

第一标段:对以下十条河的确权登记,最高限价152.83万。

序号

登记单元名称

公里

预算(万元)

1

夸套河

16.7

9.75

2

运粮河

22.5

13.14

3

八丈河

23.8

13.89

4

五岸干渠

27.5

16.05

5

战备河

55.9

32.63

6

西洋沙河

13.7

8.00

7

阜中河

16.6

9.69

8

小洋河

18.3

10.68

9

地龙河

24.2

14.13

10

利民河

42.6

24.87

合计

152.83

第二标段:对以上十条河确权登记进行监理,预算9.17万。

注:每个投标人可兼报其他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开评标。如有兼报,响应文件不得合并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两个实体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本项目不得超过2家),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明确牵头单位(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中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含盖章),应答材料可由联合体各方回应,如是成员单位的应答材料由成员单位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红章并加盖牵头单位红章,否则无效。

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则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参加投标活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2: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均须提供);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磋商文件制作费;⑤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社保材料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31449316@qq.com)中。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 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报名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路亭、手机号码:15161972997)。

售价:分标段磋商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子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黄海支行,账号:1237018800009278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六、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质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材料、资质证书(上述如是联合体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授权代表社保材料及有效身份证]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江苏省射阳县人民路43号

联系方式:0515-8232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子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03号新纪元广场

联系方式:1516197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蔚林

电    话:0515-82323931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子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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