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义县高标准农田验收核量及结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义县高标准农田验收核量及结算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义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义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0日 15: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5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预算金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7992338
采购单位 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义县闾山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先生 1852451498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女士 0416-7992338

项目概况

2020年义县高标准农田验收核量及结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S[2021]037

项目名称:2020年义县高标准农田验收核量及结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2020年义县高标准农田验收核量及结算(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方式: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4.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7.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现场递交至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并购买采购文件。磋商保证金3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专用账号。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义县闾山路10号

联系方式: 冯先生 18524514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7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16-7992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6-799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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