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8-ZB-2266/1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县城
联系人:崔玮
电话:0915-68260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
联系人:魏小旖
电话:029-88497916
传真: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宁陕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采购人: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道路平、纵、横断面工程测量,详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其他后续工作等
项目用途: 市政建设用
采购预算: 97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5、供应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专业工程师职称,并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29 09:00:00至2018-11-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19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八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19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八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7916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06118321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