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临川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临川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 建设规模12万亩,批复资金约36000万元,总项目涉及14个乡镇,78个行政村。
本项目控制价: 4015600元,其中(1、地形图测量费717600元,测量费单价控制在5.98元/亩以内,面积暂按12万亩计算;2、设计费3298000元,设计费计费费率控制在0.97%以内,计费基数暂按34000万元计算)
2.2招标范围:①临川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②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概算编制及初设图纸设计绘制;③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说明编写、设计咨询、评审等服务(含设计评审)、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其中成果需在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并提交,推迟1天罚款1万元。④协助业主办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⑤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格田划分、渠道纵坡测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临川设立设计项目组,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⑥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标注新增耕地范围,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的设计图纸。⑦审核变更内容,提供变更图纸。⑧设计采用新工程,新材料,新方法。⑨设计“三进三出”征求村组意见,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俗,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及时否决,作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⑩本项目涉及临川区共14个乡镇,78个行政村,面积12万亩。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临川区14个乡镇,78个行政村。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2.6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③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类或土地规划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⑦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3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或其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7.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 件的,招标人将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将重新招标。
7.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抚州市临川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农村局301室
联系人:刘先生13970475095
周先生13870499997,刘先生1887043777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东亚盛世滨江16楼1616室
联系人:吴先生、汪女士 联系方式:15170215655、18179481012
电子函件:21498220@qq.com
3.监督机构:抚州市临川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管电话:0794-8429020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高新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玉茗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