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AK001-001-(166)-1002号宗地考古勘探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摘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AK001-001-(166)-1002号宗地考古勘探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0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HZB2021-124

2、项目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AK001-001-(166)-1002号宗地考古勘探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45,17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AK001-001-(166)-1002号宗地考古勘探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745,170.00元, 项目概况: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AK001-001-(166)-1002号宗地考古勘探采购项目,普探布点间距为梅花孔1米布设,加点位置偏差小于10厘米,深度为天然原始土层以下20厘米,对勘探出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古文化遗迹做好绘图、照相、测绘、定点等工作。必须有勘探工作日志及原始资料记录,工期:20日,必须严格按照《考古勘探操作规程》(试行)进行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05 00:00:00 至 2021-07-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7-2020年度任意连续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保缴纳证明:自2020年5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25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请携带现金,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01 14:3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乐游路31号

联系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经办

电话:625201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豪

电 话:029-88852211

传 真:029-888522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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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 2021-06-2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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