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7-05 至 2021-07-09
撰写单位: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20210628-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396,880.00元

最高限价:396,880.00元

采购需求:

完成大洋河流域及细河流域及青城子镇、边门镇境内爱河流域52条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编制工作需通过河流资料收集、外业勘测及数据处理等环节,提出每条河流具体治理及保护方案,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河长办验收(具体参考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标段

预算金额:595,910.00元

最高限价:595,910.00元

采购需求:

完成除青城子镇、边门镇所有爱河流域107条河流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编制工作需通过河流资料收集、外业勘测及数据处理等环节,提出每条河流具体治理及保护方案,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河长办验收(具体参考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备水利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08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8004258181@1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主题(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包组编号)、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3823688,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方式:0415-820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

联系方式:0415-3823688  

邮箱地址:18004258181@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0415-3823688

附件: 凤城市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3年)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项目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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