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摘要:
  • 韶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05
  • 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韶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49号,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1-04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49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1-04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韶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1批 462700.00元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2;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内容及格式将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逐页盖章签署完整(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12日 17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湘潭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逾期或未密封或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通知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须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3、代理机构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内发出谈判通知,投标供应商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31-5568257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系人:刘笑波

    联系电话:0731-55661859 15084708187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保证保险。

    2.1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2.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知

    关于本项目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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