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采购大气污染智能监测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2 13: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S-2021-22
2、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采购大气污染智能监测项目
3、预算金额:3,177,300.00元
4、最高限价: 3,177,300.00元
5、采购需求: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采购大气污染智能监测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177,300.00元, 项目概况: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其中包括:气体监测设备PM2.5,PM10 、03、N02、CO、SO2、VOCs.数据处理软件;独立数据分析软件、生成二维网格/三维点云图,无人机飞行平台,带屏遥控器,快速充电器,桨叶,云台相机(含变焦相机、广角相机、激光测距、热成像相机),下置双云台组件,上置云台组件,LTE网卡套件,多功能救援负载,无人机广播系统,备用电池,专用全能配件包,集成安装套件,测绘系统,多卡聚合高清直播编码器,4G流量卡,便携折叠车,变焦云台灯,四段抛投器,微光夜视相机,无人机云台探照灯。执法记录仪:支持网络TD-LTE/FDD-LTE/GSM/WCDMA等,操作系统Andriod8.0,屏幕≥2.4英寸,摄像头主200W(广角)及以上,副500W及以上,支持GPS,电池至少3500mAh,提供执法记录、语音对讲、视频回传等功能,具备IP68高防护等级,后端提供WEB端调度指挥平台,可实现工作人员的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远程监控和执法任务的可视化等功能。热成像双云谱中载云台摄像机,支架,监控杆件,监控电源线,监控网线,辅材,数据回传,数据处理器,系统管理,流媒体处理,视频监控,烟雾检测应用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5 10:00:00 至 2021-09-04 1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年检报告;(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单位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原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单位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7)投标单位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报告等】,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6 17:00:00 止
地点: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发出时间:2021年07月8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购。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02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
地址:榆溪大道116号
联系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经办
电话:351018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保香
电 话:15596018777
传 真:0912-383125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