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省级核查系统升级维护与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级核查系统升级维护与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56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9721号
3、项目名称:省级核查系统升级维护与技术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需求:
变更调查省级核查系统升级改造和省级核查系统技术支持。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省级核查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按照 2020 年度变更调查省级核查实施周期提供技术服务,省级核查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3、方式:
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50号(湖北测绘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27- 86652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超
电 话:027-8265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