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比选公告
摘要: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比选公告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1.2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政府投资,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6.64公顷,总用地面积66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2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852平方米。

1.6 成交人数量: 1 家。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监督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不动产登记阶段等服务事项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成果数据制作、成果图绘制、成果整理与提交以及防汛期间相关测绘服务等工作。

1)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规划放线测量、规划初始验线测量等服务事项;

2)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监督阶段的建筑沉降观测、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规划过程验线测量等服务事项;

3)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验收测量服务事项,包括竣工地形图测量、规划要素测量、建筑面积测量、消防测量、人防测量、绿地测量、车位测量、配套市政管线测量等服务内容;

4)不动产登记阶段的房产面积测绘服务事项,包括技术设计、控制测量、房屋信息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地平面图绘制、房产建筑面积测算、成果整理与提交等服务内容。

5) 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水准点及平面控制点测量服务,协助现场施工复测,取得工程控制点使用许可、引测至项目地点并负责设置、校核、保护基准点。

以上所有测绘内容应满足项目规划竣工验收指标和新区BIM平台审查指标的要求,具体要求应满足《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相关测绘服务工作止。实际完成日期以所有测绘工作通过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止。

2.3 服务地点: 本项目位于启动区科学园片区DOl-02-01、DOl-02-04、DOl-02-06地块,东至城市绿地,南至普通型单元集散道路,西至普通型单元集散道路,北至北部环城林带。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 1 )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 1 )、 2 )项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根据《自然资办发 [2021]46 号》,测绘资质已完成复审换证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的房产测绘)。

测绘资质未完成复审换证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专业的房产测绘)。

(2)业绩要求:须同时具有

1)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监测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监测项目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

2)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房屋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测绘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测绘服务业绩(测绘服务业绩指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专业中一种或多种类型服务均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 响应人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 应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3)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测绘作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备案名录的:

①为取得新区“多测合一”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测绘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②在新区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转包测绘项目的;

③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或与实际运行情况不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保密安全隐患的;

④新区组织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中,测绘项目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⑤信用等级评价被评为最低等次的;

⑥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担新区“多测合一”工作的。

14)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新区因伪造测绘成果或测绘成果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涉及违法犯罪,退出备案名录的。

(6)其他要求: / 。

3.3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 )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 文件下载: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下载方式:系统登录 - 投标管理 - 文件下载。

5. 响应文件的 递交 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4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联系人:敖晓军、何佳庆

电话:18903395360、18612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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