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泰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建设基金、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泰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泰和县万合镇、苑前镇、灌溪镇、沿溪镇、澄江镇、塘洲镇、水槎乡、上圯乡、沙村镇、桥头镇、螺溪镇、苏溪镇、马市镇、南溪乡,共十四个乡镇。
3、招标工程规模:规划建设面积约60000亩,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共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费率:本设计招标费率按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含预制构件)招标控制价 1.38% 计取。
5、招标内容及范围:①泰和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②初步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预算编制及初设图纸设计绘制;③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说明编写、设计咨询、评审、环评等服务(含设计评审、环评费)、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④负责该项目计划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含新增泰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30年并展望至2035年规划的编制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⑤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格田划分、渠道纵坡测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⑥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的设计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水利或土地相关专业(含水利、土地、测绘、地理信息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外省投标人必须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水利资质企业须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土地规划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并出示进赣从业备案原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起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1日上午9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备注:泰和县龙潭大道市民之家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七、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特别事项:
1、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通告),并严格遵守执行。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为不影响各投标单位投标,请投标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赣通码(或省际之间互任的健康码)及加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注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吉返吉及境外入吉人员请遵照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做好防控,委托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入场(出示授权委托书)。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0796-8638733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行政中心10楼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曾清平 18279641636
地址: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茂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