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71-56282228 0379-64760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新安县民丰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937963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0371-56282228 0379-64760656
代理机构地址: 洛阳市周山路与银川路交叉口中泰大厦6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测绘、水利设计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