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71-56282228 0379-64760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新安县民丰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937963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0371-56282228 0379-64760656

代理机构地址: 洛阳市周山路与银川路交叉口中泰大厦6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测绘、水利设计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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