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数字乡村”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摘要: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数字乡村”一体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24-00069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数字乡村”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00

采购需求:宽甸满族自治县“数字乡村”一体化平台建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宽甸镇婆娑府东街69号

联系方式:0415518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联系方式:0411-66874188

邮箱地址:huitongzb@163.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502209009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刘海帝

电话:0411-6687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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