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水务局关于苏州市河湖基础信息测绘与调查评价磋商采购公告(CXJT2021-C-004)招标公告
摘要:

项目概况

苏州市河湖基础信息测绘与调查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T2021-C-004

项目名称:苏州市河湖基础信息测绘与调查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采购需求:

1.主要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苏州市河湖基础信息测绘与调查评价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苏州市水域面积监测,苏州市水域数据库更新,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3部分内容。

1)苏州市水域面积监测(2021年完成)

2016年苏州市水域数据本底库的基础上,叠加2020年高分遥感影像,通过目视解译等手段对本底库内的河道(湖泊)水域变化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摸清全市水域的分布现状,并对全市各种类型水域面积进行勘察统计,得到苏州市最新的水面率数据。其中,苏州市83条骨干河道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苏州部分)需逐个进行勘察得到其准确的水域面积。

2)苏州市水域数据库更新(2021年完成)

根据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分析,更新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成果数据库,按照市、县(区)行政区划编制《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成果》,包括:苏州市水系图,苏州市、县(区)水域变化分布图等。

3)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2022年完成)

根据2017年、2020年高分遥感影像,对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的83条河道和省湖泊保护名录(2005版)的94个湖泊,提取出水域岸线变化图斑。

(1)  水域岸线变化监测。利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监测水域管理范围内变化,包括水域减少、水域增加、跨河建设工程及管理范围内开发利用变化四种类型,掌握水域面积及岸线开发利用变化情况。

(2)  变化监测成果复核与分析。将变化图斑整理成变化点分布图册和变化监测报告,并录入苏州市水域遥感下发调查系统,由苏州各市、区对涉水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填报审批情况与处理措施。

(3)  对定性为未经许可占用水域岸线的项目进行外业调查与测量,根据外业调查与测量结果对水域变化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更新,得到最终水域岸线变化监测成果数据库;

(4)  形成苏州市、各市区2017-2020年水域变化成果报告。

4)项目实施期间保证1名项目组人员常驻苏州市至少每周2个工作日为业主提供技术咨询及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质保期间,保证每月至少2个工作日为业主提供技术咨询及汇报情况。

本项目数据源由招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需签订相应保密协议且不得作其它用途。

2.项目进度计划

序号

工   作   内   容

完  成  时  间

1

苏州市水域面积监测

2021-11-15

2

苏州市水域数据库更新

2021-12-15

3

苏州市水域变化监测

2022-11-30

3提交成果

1)苏州市、各市区水域面积成果报告;

2)苏州市、(区)水系图;

3苏州市、各市区2017-2020年水域变化成果报告;

4)中标方应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的矢量和栅格形式的数据成果,其中矢量数据成果采用ESRI Shapefile格式存储,遥感影像成果图集以Tiff或JEPG等通用格式存储,坐标系采用符合采购单位实际应用需求的坐标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或原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若因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变化等原因存在过渡期资质延期状况须提供测绘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证明或网站截图;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月14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 751281184,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00~14: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邮编:215000

联系人:成优、彭佳婷、张双艳

联系电话:0512-66172373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供应商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苏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0512-68254349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11号

采购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优、彭佳婷、张双艳

联系电话/邮箱:0512-66172373 /szcxjt123@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优、彭佳婷、张双艳

 话:0512-66172373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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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ai2658 2021-05-12 08:40
自在山水间 2021-05-12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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