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隆阳区、腾冲市)招标公告
摘要:

一、招标条件

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隆阳区、腾冲市)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第一标段采购单位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第二标段采购单位为腾冲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高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招标(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土调查办【2018】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YNGS[2018]11-1   

2.2 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隆阳区、腾冲市)

2.3 采购内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土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国土进行调查,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分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各标段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面积(平方公里)

最高限价(万元)

第一标段

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1

4850.6715

605.00

第二标段

腾冲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1

5696.2909

735.00

 

注:本项目总预算为¥:1340.00万元(大写: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

2.4 服务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县(市)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调查与建库工作,且通过省级检查验收。2019年12月31日,完成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提交时间最终由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而定。2020年,完成县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2.5 服务地点:第一标段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境内;第二标段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境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国土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在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内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并按国家、省验收规范标准,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不动产测绘专业。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测量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已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全职人员,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从业经验。

3.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应有30%以上的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第三次土地调查办或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办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监理、质量检查服务单位。

3.7中标限制:同一投标人,其资质为甲级测绘资质的,在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标中,中标数量不超过10个县(市、区),其资质为乙级测绘资质的,在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标中,中标数量不超过 5个县(市、区),采购人若发现投标人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数量超过本规定,采购人可依据本规定否决其中标资格直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8满足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3.8.1投标人中标后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确保调查项目顺利开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3.8.2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安排满足调查项目所需人员和设备进场,确保调查项目顺利开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对此作出承诺。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地点: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在网上报名后请按以下要求到昆明市高新区汇金城市商业广场A幢15层1503室办理现场报名事项,两项报名均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2楼3号开标厅。

5.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5.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https://www.dlggzy.cn/(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六、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公证费:根据国家司法部(1998)814号文规定发生的开、评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第一标段: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隆阳区)

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第二标段: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腾冲市)

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形式

特别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现场不收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电汇),在办理时,务必在电汇单“附注”处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号;(银行电汇回执单可作为缴付凭证)

(3)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须在开标现场出示,如未出示造成投标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所出示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上投标人名称与开标时名称不一致,则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上同时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第一标段采购单位: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地址: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0875-2209745

第二标段采购单位: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联系人:潘师

联系电话:1362875503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高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汇金城市商业广场A幢15层1503室

联系人: 蔡师

联系电话:18088297060

传 真:0871-6819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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