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其形成、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是指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延包)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土地承包原始凭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延包档案工作包括延包文件材料形成、整理、归档和延包档案的收集、保管、移交、利用及其监督和指导等。

     第四条 延包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与延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延包档案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地区延包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延包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延包档案数字化等工作顺利开展

对在延包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和档案主管部门作为延包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延包档案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延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县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延包档案工作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县级综合档案馆负责延包档案接收、保管利用。

  县、乡应当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指定人员负责延包档案工作,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延包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县、乡村应当加强延包档案安全管理,提供档案安全保管场所,配备档案装具和防火防盗防潮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和档案主管部门应组织延包档案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延包档案真实、有效、完整和安全保管情况。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应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延包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应当与延包工作各环节紧密衔接、同步开展。归档的延包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手续完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二条  延包档案包括综合管理合同管理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具体参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 

延包文件材料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整理方法可以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 78等要求进行

    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进行整理。实物按照类别或者保管期限,

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第十 合同管理类具体涉及农户有关身份信息和承包合同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  各类延包文件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延包工作结束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档案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验收合格的延包档案。经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移交。

第十 村级延包档案一般自行保管,不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可以由乡(镇)档案部门代管。

第十 县级综合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延包档案利用服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和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延包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延包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二十  建设或者使用延包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充分考虑延包档案管理需求,设置并完善延包电子文件归档功能,做好延包电子文件形成、办理、归档和延包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移交等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二十  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延包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档案部门统筹开展延包档案数字化。委托档案数字化等系列服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加强对受托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第二十  县级以上档案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延包档案数字资源利用服务,推动延包档案数字资源跨地域、跨部门共享。

第五章    

第二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和档案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本办法由农业农村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县(市、区、旗)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上级下发的有关本县延包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永久

2. 延包工作的汇报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

永久

2.2 一般的

30

3. 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

永久

4. 关于成立延包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分工的文件材料

永久

5. 延包工作的指导意见、问题处置办法等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永久

6. 延包工作计划、部署、要求进展报告等文件材料

30

7. 延包工作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及签订的合同,保密责任书、承诺书等

30

8. 延包工作考核、检查通知和结果等文件材料

永久

9. 延包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总结会等会议通知、记录、纪要、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

 

9.1 重要的

永久

9.2 一般的

10

10. 延包工作宣传培训材料

 

10.1 重要的

30

10.2 一般的

10

11. 延包工作通报、表彰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延包工作总结

永久

13. 延包问题信访、纠纷调处等文件材料

永久

 

 

1. 全县农村土地、农户、人口情况,发包方基本情况统计汇总数据等文件材料

永久

2. 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永久

3. 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成员、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延包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摸底(汇总)表

永久

4. 农户户籍资料户主声明

永久

5. 承包方延包申请或自愿放弃承包地承诺书

永久

6. 承包方调查表、确认表,承包地块示意图,现场勘查确认表

永久

7. 原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转让、解除、注销、登记等材料

永久

8. 土地承包协议书委托或授权文件材料

永久

9. 地承包合同

永久

1. 延包工作重要活动事件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

永久

2. 土地延包系统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数据

永久

乡(镇)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上级下发的与本乡镇有关的延包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2. 关于延包工作的汇报、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

永久

2.2 一般的

30

3. 关于成立延包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责任分工的文件材料

永久

4. 延包工作计划、部署执行方案进展情况报告等文件材料

30

5. 延包工作宣传培训材料

 

5.1 重要的

30

5.2 一般的

10

6. 延包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等会议通知、记录、纪要、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

 

6.1 重要

永久

6.2 一般的

30

7. 延包工作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及签订的合同,保密责任书、承诺书等

30

8. 延包工作总结

永久

9. 延包问题信访、纠纷调处等文件材料

永久

1. 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乡镇农村土地、农户、人口总体情况,发包方基本情况统计汇总数据等文件材料

永久

2. 土地承包合同

永久

1. 延包工作重要活动事件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

永久

2. 土地延包系统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数据

永久

村(组)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关于延包工作的汇报、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1.1 重要的

永久

1.2 一般的

30

2. 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永久

3. 村组延包方案

永久

4.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关于延包问题的决议(意见)和会议记录、通知、参会人员名册等

永久

5. 本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村民小组组长名单、户代表名单

永久

6. 延包工作总结

永久

7. 纠纷调解材料

永久

1. 村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村土地、农户、人口总体情况,发包方基本情况统计汇总数据等文件材料

永久

2. 村组成员身份确认公示表等延包情况核实公示、公告材料

永久

3. 全家进城落户、外出经商务工、外嫁女、整户消亡等群体情况调查表

30

4. 弃耕农户无地少地农户情况调查表

30

5. 集体非承包地调查表,待界定人员调查、认定表

永久

6. 村组土地分布图表

永久

7. 分户、合户协议及台账

永久

8. 土地承包合同

永久

特殊载体类

延包工作重要活动事件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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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 2025-02-2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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